欧洲中世纪法和近代中西法律文化交流史是既需要也能够融合并展现外法史与比较法的视野、方法的两个重要领域。收于《所谓司法(法律人的格局与近代司法转型)》的专文聚焦于司法,关注中西法律交流史上的主要媒介、重要人物、主要法案,着意挖掘并展示的是近代以来中国的司法制度与观念的选择、转型和变迁,以及法律人在其中的角色和价值,毕竟一代法律人的气度与格局,一定意义上会影响这一时代包括司法在内的法制变革和法治进程。“法思·前言后语”汇集的则是作为纯华政制造的法律人、法学教授的作者李秀清的一些学思与感怀。
专 论
一 域外法的引介及法律人的担当
二 《中国丛报》中的清代诉讼及其引起的思考
三 19世纪末茜方人眼中的中国司法——基于《中国评论》的分析
四 民初的司法旨趣——以“王宠惠宪草”之“司法”章为引子
五 “无朝不成院”:朝阳法科的品位
六 吴经熊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
七 法律人的私谊——吴经熊与徐志摩交厚之解读
八 “五四宪法”文本中“司法”的缺失及其影响
法思·前言后语
结缘日耳曼法
百年比较法学回眸
中国法的西方绎述
年会忆记
随笔十则
那个小城(Ann Arbor)
绕不过的小斯当东
接承上海出版经典之地气
教授的理想风范
老校区新校区
大学之“大”
硕博人生,始自今日
享受宁静
学报十年
一百年来
附录 访谈:我在华政
索引
后记